“花团锦簇,三十一枝花,郑丽君庆生舞会,与纳德轩珠宝再牵手!”
“郑丽君首唱《忘记他》,借三十生辰,意欲走出爱情牢笼!”
“郑丽君三十生辰,纳德轩珠宝抢镜!”
“郑丽君三十生辰舞会,为《淡淡幽情》专辑定发售日期!”
“纳德轩少东家卢灿现身郑丽君生日舞会,受邀跳首支舞!”
“宝丽金赠金链,意欲锁住郑丽君?纳德轩赠耳环,准备钓住特蕾莎?”
………………
早餐之前,卢灿和爷爷卢嘉锡,一人一边,翻看今天的早报。几乎所有的报纸,都对昨天郑丽君生日舞会,进行大篇幅报道。
纳德轩珠宝与郑丽君再续前缘,签约五年,第一年代言费三百万港纸,以后逐年递增百分之十的“天价”代言,自然也受到媒体的广泛报道。
三百万一年,很高吗?
1983年,这个费用,真的可以用“天价”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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