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砰!!砰!砰砰!!]窗外烟花绚烂无比,蛰虫却接着烟花的绚烂看见了单膝跪在床边的瑞颂,他手里拿着一个戒指盒,里头的戒指亮闪闪的,钻石在烟花的陪衬下闪烁。

        “老婆,结婚七年了,这是我为您定制的戒指。”瑞颂眼眶红红的,他眼神真诚而又炽热,“七年前我没钱,没时间,没身份,老婆你接纳我,尊重我,我们的儿子如今也六岁了,老婆,我爱你直到永恒。”

        当年结婚的戒指,是瑞颂为蛰虫购置的,他当时又年轻又没钱,七年前的那枚戒指早就黯淡无光。就连瑞颂都觉得那个小小的银色金属环配不上蛰虫,哪怕蛰虫将它摘下他也不会有异议。

        但是蛰虫没有,至少当瑞颂去看时,那枚戒指就像长在蛰虫手上,从未见到他脱离无名指。

        烟花在天空绽得绚烂,都被钻石收入。

        “……瑞颂,你可以不用这样的。”蛰虫轻叹一声,拿起戒指盒放到一边,捧起瑞颂的脸,“我难道有说过我嫌弃你吗?我不知道是我哪里做错了会让你这么觉得。”

        瑞颂摇摇头——他没想到蛰虫会这样说。

        “听着,小面包,”蛰虫轻笑一下,接着严肃起来,“小面包,我是贫民窟的孩子,我见过我的母亲被枪决,我流浪过。在身份上,我从不认为你与我,我与任何人有什么区别。”

        “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歧视任何一个平平无奇的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就是在歧视那个十几年前半夜或者凌晨还再捡瓶子的自己。”

        “我们各司其职——你是一名好士兵,这就够了。”蛰虫松开手,俯视着瑞颂,“而如果你想要尽到一位alpha的责任,现在应该上床而不是跪在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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