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脑袋从车T後面探了出来,毫无疑问他是听到马蹄声来一探究竟的,如果他眼眶里的东西不是油橄榄的话,那他一定看到我了。
仅仅五米的距离,马匹的脚力想要缩短它只需要1秒钟。说时迟那时快,我举起右手里拿着的东西,用力刺了过去。刀刃刺透了那个人的咽喉。随即,我松开手,扔掉了将匕首绑在树枝上做成的简易长矛。
及时将长矛脱手,避免被反作用力怼下马,尔後我连人带马冲到了吉普车的前面。看着没有吉普车作为掩T,全身都暴露在我的枪口之下的大胡子,我举起了手枪——这个时候就完全不用担心打不中了。
枪响过後,我勒马止步,下马去查看屍T。
果不其然,他们的外套里面都不是英军的制式衬衫,我没杀错人……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再瞄一眼发动机主机壳,很好,我不会修,放弃。
我从屍T上取下一把步枪和几个弹匣,把表尺调到100米,试S几发把枪的准星校正好,然後重新骑上马,回到路边继续前进。
这两个人停滞在去英军前进基地的必经之路上,那也就是说……他们要进攻那里吗?
「莉莎……」
我默念着牵挂之人的名字,在心中修改了一下路线。
走最短路线很可能会和敌人撞个满怀,绕道走北面的阿马市也许会安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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