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颠倒黑白的能力,惊呆了所有米国人。

        自那以后,米国的普罗大众,对律师是既敬又畏。

        一个帮会组织有武力,有人望,还有强大的律师,不管在米国哪个地方,都能够占据一席之地。

        在陈博延执掌洪门的时代,洪门有一位名叫罗斯福的律师。

        后来,罗斯福竞选成功,并且领导米国打赢了二战。

        凭借着和罗斯福的交情,洪门显赫一时,那是洪门最辉煌的时代。

        律师宋志安跟律师罗斯福相比,自然差了许多,却也是米国前一千名银牌律师之一。

        米国的金牌律师,不超过五十人,每个人都是为超级富豪或者大财团服务。

        金牌律师以下,就是遍布整个米国的银牌律师了。

        银牌律师是律师行业的精英,至少在本州,只要不是特别麻烦的事情,都能够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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