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洗换了衣裳也有味道,洗洗松快。”杨争笑着说。

        杨争在苏媚进屋的时候,就自觉背过她系内衣的带子,苏媚忍不住轻轻啃了一口右手的大拇指甲盖,大侠生的高大,这背过身看,更显得猿背蜂腰。

        苏媚自小就是个好色的。

        但凡走过去个好看的男人,自家亲戚同龄堂表姐妹羞答答低头,她偏就要睁大了眼睛瞧,等被抓个正着,才跟着众姐妹一样含羞颔首。

        那子都日,好色不淫。

        可见好色最平常不过,欣赏一番美丽的人事物,又不是只有男人才能做的事情,何况,真摩拳擦掌去接近的,那只有她看上,能成她夫君的人呢。

        不过男人好色的天经地义,女人就总得遮掩,重生前的苏媚初嫁时,还能坦率说道说道,偏在渣滓处倒了霉,不知因这点被那渣滓贬低多少回,这会儿虽有心夸夸大侠的好身材,嘴巴张了张,到底把话吞了进去。

        那一日夫妻百日恩,尽是屁话。

        许多事,不是说出来,就能互相理解的,更别说生出什么好感了。

        “夫君喜欢什么颜色,我让底下衣铺的裁缝明个过来量尺寸。”苏媚走过去,从背后圈住杨争,“本该我亲手给夫君做一身衣裳,可在做衣服方面,我这手笨的很……”

        “娘子做饭好吃。”杨争忽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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