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酒?总不会是把伏特加装瓶子里,连瓶子一起卖掉?!”卡威简直是明知故问。

            “你说的非常对。”留里克旋即介绍起美好的前景:“我就是要卖酒!你们知道古尔德的那个玻璃瓶,那是罗马人的宝贝,为了得到它古尔德用了三十个金币!还有呢!罗马人也会某些制作好酒的办法,但是就没有我们这样高明。古尔德的一瓶酒价值至少四十个金币,你们觉得我们呢?”

            “这……”激动的克拉瓦森心脏都要炸了:“我们也卖四十个金币?”

            “不必。那样的价格没有多少人受得了。依我看,十桶麦酒可以加工成一桶伏特加。一桶伏特加灌进这种瓶子,足够五十瓶了。”

            留里克的估算还算准确,十桶麦酒变成50°的伏特加完全合情理,他搞出的玻璃瓶容量约在二百毫升,不得不说是真正意义的小瓶子。

            恰恰是它的小显得非常精致,恰恰迎合了人们对宝贝的需求。宝贝嘛,就该是袖珍的。

            再说了,它是宝贝也是很好的生活用品。

            拥有这个瓶子的人,用它装蜂蜜、装普通麦酒,乃至纯水都行。

            尤其的纯水,别人乍一看去还以为装的是好酒呢!

            就这样,克拉瓦森一口气做了五个这样的小瓶子,它们根本没有经历退火处理,都是颇为快速的自然冷却。经验与不能完全明白的理论使得他认定,这种瓶子暂且不耐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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