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些蛛丝马迹终于有了些缘由——手机相册里,拍的照片少得可怜,倒是下载了不少兔子的漫画,下滑几下都不到底。
——衣柜里翻出来过一件兔脸帽衫,帽子上一对长耳朵戴到头上就会垂到肩膀,动一动头就扑扇扑扇的。后背下端还挂着一个圆乎乎毛茸茸的尾巴。关键是它还粉嫩粉嫩的。纵然自诩“人不要脸”的莘池暮,也没敢穿着这么“娘们唧唧”出去招摇,还纳闷过当初沉闷的墨知染怎么会想到要买下这么件穿不出去的衣服。
——就连偶然找到的装着各种棒棒糖包装纸的盒子上面,都印着偷吃胡萝卜的流氓兔。
是有迹可循的——曾经的墨知染好像真的很喜欢兔子。但现在不喜欢了,就真的连一点记忆里的感觉都找不到了。
就好像没喜欢过,就好像曾经的墨知染留下的那些情绪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可消失的是只有那些记忆和感觉,还是保有全部这些的那个人?
消失,换成了同一具身体里的另一个……陌生人?
陌生人。
墨知染的心脏突然攥紧,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吓了一跳——如果我不是我,那被莘池暮喜欢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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