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磨磨唧唧打什么马拉松官司?整个案件的事实很清楚,然而有人不愿意,作为被告方竟然还四处募捐筹钱打官司。
也不知道是谁捐钱?在捐钱时出于什么心态?难道受害者不够悲催?别说什么受害者插足,男人和前女友分手了,男人才跑酒吧里喝酒哭诉。
受害者到底是出于同情心理送那个男人?还是出于善良送那个男人回家?亦或者脑子进水后飞速爱上那个男人?
一共好多种可能性,但凌霄感觉受害者爱上那个男人的概率有一些,这是源于某些女人连埃菲尔铁塔、大树等都能嫁给,自然不可能完全否认。
但爱上男人的概率性绝对不会太高,这是因为受害者在日常中属于正常人。而且她和他之间要是有男女之情,那么必然来源于一见钟情。
而人类之间的一见钟情往往是始于颜值,想象一下,一个边喝酒边哭泣的男人会是什么样子,有那种魅力迷上旁边的女人吗?
这种可能性太低了,正常人的哭泣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EMMMMM!想象一下就知道,一般女人不嫌弃那个一直哭泣的男人就不错,还立马爱上?
要真的是这样的话,不得不怀疑受害者被下了降头,但最终是怎么一回事,没有人知道。因为两个当事人,一个死了,一个杀人。
杀人的人自然不会说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而死了的人根本无法说话,在死亡的那一刻她的想法就再也无法说出来,对方就是泼脏水也不可能解释。
从这个案子里看出来整个法律层有些不对劲,有人真的犯了罪,反而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处处照顾,还有人捐钱让案犯脱罪。
作为被告一方因为活着可以说话,可以把一切有利于自己的地方放大放大再放大,而他的律师也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为了大笔的诉讼费,为被告进行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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