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接过自家亲娘给准备的礼物,带了两身换洗的衣裳,乐颠颠的就雇了马车往杨家村而去。

        马母看着自家儿子那迫不及待,像脱缰野狗一般的身影,忍不住抱怨道:“这还没成亲呢,魂都快被贺家那丫头勾去了!”

        马大夫摸着胡须不以为意:“年轻人嘛,再说了,他们感情好难道还是错?总不能给咱们远志娶个不喜欢的姑娘回来吧?再说了,这亲家一家也挺好的,虽然亲家去了,可亲家母和气,亲家大舅哥也是个能干的,将来咱们远志只怕还有倚仗这亲家大舅哥的时候呢!”

        “换做别家,只怕你更糟心呢!”

        这话也是有来由的,马大夫虽然下头有四个儿子,马远志是最小的一个,前头三个,除了老大在县城开了个药铺,勉强算是跟这祖传的医术沾边外。

        其他两个儿子,那都是打死不开窍,跟医术无缘的人,如今也都寻两个差事,一个在县城铺子给人当掌柜,一个更是跟着他媳妇的娘家做生意,山南海北的到处跑,一年都见不到一回。

        也就马远志一个幺儿还算有些天份,也沉得住气,老老实实的留在他身边,跟着学医术,将来这医馆衣钵只怕也就只能传给他了。

        马大夫是个通透的人,也并不非要儿子都留在身边才好,不然也不会允许三个儿子都离得远远的。

        每个儿子一成亲,就直接分家出去,爱干嘛干嘛去,既然不能继承家业,那自然也就分些银两,自己单门立户去。

        他话也说得明白,老四是要继承衣钵和家业的,这一辈子只怕也只会留在这石桥镇上,不比他们几个兄长,还能到外面去见见世面,所以将来这医馆,还有家里的这宅院和田地,肯定都是要留给他的。

        三个儿子也还算懂事,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关系,就算有些不爽,可真若要他们就呆在这镇上,也是不情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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