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就有君权和相权之争。
宰相之职,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最初的名称并不固定,职权也有大有小。
秦始皇一统天下,建立了比较规范的丞相制度。
丞相“掌承天子、助理万机”,既是国务总官,又是皇帝家务总管。
为防其职权过大,凌驾于君权,又设立御使大夫为副丞相,对其进行限制。
汉承秦制,仍设丞相一职,职权非常大。
高祖刘邦死后,柔弱的孝惠皇帝刘盈便被曹参欺负得只能垂拱而治。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设立尚书台,削夺丞相的权力。
后来,这一制度一直到魏晋南北朝。
隋唐到宋,设三省六部,三省共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
不仅三省正副长官皆为宰相,只要被皇帝授于“参与朝政”“参知政事”的“同中书门下三品”官,也是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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