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华夏长期分裂。

        各国本就是割据政权,又吸取了汉朝灭亡的历史教训,对地方的再割据防范更严。

        由是,各国不断拆分州级单位,使得天下之“州”越来越多,州的辖区也就相应越来越小。

        南北朝末年,北周和南陈加起来,已经有二百五十三个州,而下一级的郡不过六百九十八个,最基层的县只有一千五百六十二个。

        隋灭陈后,隋文帝看到了三级行政机构设置的不合理,乃罢天下诸郡,让州直接管县,等于是把州降级到原来郡同样的地位。

        至隋炀帝时,干脆就把州全部改名为郡,使之名位相符。

        唐沿隋制,并增加了“府”这级特殊行政区划,但帝国疆域万里,中央直接管理几百个府州,事务十分繁杂,非常不方便,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中唐之后,朝廷便在各州之上再设置“道”级行政机构,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变成了道—州—县三级行政管理体制。

        各道的长官是观察使,观察使如同汉朝的刺史,实际是御史台派出考察地方行政的中央官员,并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长官。

        但到了后来,又因种种原因,观察使逐渐变成地方实权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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