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此法在京东、河北、陕西、河东等五路推行,清丈了二百四十八万四千三百四十九顷田地,占当时全国征税田亩的百分之五十四。

        此法沉重打击了隐田逃税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

        后来却因清丈繁难,滋弊颇多,加之豪强地主极力反对而废止。

        赵佶登基以后,为了增收,又在蔡京的主持下,数次启、罢方田均税法。

        实际上,徐泽并没有完全照搬方田均税法,他将此法中做了两点修改。

        第一点是“倒退”,将过于繁杂“十等田”定税,重新改为五等。

        大宋将五等改十等,是为了多收税。

        结果一些官吏为了多收税出政绩,故意将一些地的等级上浮一两等,而能够享受这种“待遇”的当然不可能是豪富之家,由此造成很多问题,朝廷多得的税钱远不够弥补其造成的危害。

        徐泽复行此法,主要是为了打击隐田逃税,抑制兼并之趋势,并没想要这些“小钱”而敲骨吸髓。

        大宋在丰富税种上做了很多尝试,打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虽然大宋此举主观上就是为了从百姓身上刮钱,刮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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