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丽人提到三个名字,分别为h淑芬、陈怡君以及林美芳,三人曾是她的好友兼创业夥伴,可前两人在二十年前便已身亡,近年的案件皆为她与林美芳所引起,据她的说法,她与林美芳是受了王家威胁才协助犯罪……」晓柔一顿,又补充:「在场有数名同仁可以作证。」
不站在任何一方的说词,更有公信力,很快地引来法官点头认同了。
审判长疑惑:「你如何确认这几人的关系?」
晓柔说:「洪丽人的租屋处墙面,挂着一张她们创建公司时所拍摄的照片。」
阿昶接道:「王家给与的名单上不仅有洪丽人的名字,还有『芬芳怡人』这间公司,更有不少眼熟的人物……」便将呈上证明。
「你打着喜饼的幌子就是为了要取得名单?」王立委眯起了眼眸。
「你的说法会让人误会,我只是设下一个诱饵等你们上钩罢了……」阿昶耸了耸肩,g唇调侃:「倒是没想到林律师是个念旧情的好nV人,连故友的名字都填上了。」
王立委冷嘲了声,「早该听美芳的话,在你应下联姻时就该提防你了,是我们技不如人。」他说着,递了个眼神给话里的nV人。
林美芳神情淡然,说:「江氏录像带只能确定杨氏建设参与了买卖违禁品,而名单也只能知道我和洪丽人的关系,并不能证明我和依珊杀人……杀人罪无法成立。」
晓柔这才明白,当前只解决了杨氏建设与王家涉及贩毒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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