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他还是圭城山区一个普通的男孩子,他喜欢鲜艳好看的野花,喜欢听雨落地的声音,喜欢看云朵飘。

        上山割猪草时,会割的整整齐齐,摆放的也整整齐齐;下田插秧的时候,也会小心翼翼扶着苗苗,尽可能每个苗苗都排列有序,高低一样;也会在小溪流洗衣服洗的干干净净,也会把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

        跟村里的男孩子完全不一样。

        男孩子们因此嘲笑他,当然女孩子们也鄙夷他。因为扫地洗衣服这些都是女孩子们的活,他一个男丁,不用干这些的。

        他,格格不入。

        好像自成一派。

        连带父母也被村里人指指点点,就差直接说他生了个傻、子、变、态,干脆再生一个。

        因此他以为自己是异类,他尽可能的藏着自己的喜欢,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女孩。

        城里来的女孩,家里大人们甚至村长都在说的大老板家的千金。

        大老板是领导特意请过来的,大老板来开服装加工厂,村里人能到厂子里上班赚钱,周边的孩子们也能读希望小学。

        大老板的千金过来玩,全村就他沈家三虎子看着干干净净,文文气气的,拿得出手陪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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